三 明 市 科 学 技 术 局
关于印发《三明市“军令状制”和“揭榜
挂帅制”特殊贡献人才评选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局(科技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三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三明市特殊贡献人才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明委人才办〔2021〕1号)文件精神,现将《三明市科研攻关项目“军令状制”特殊贡献人才评选实施方案》和《三明市重大攻关项目“揭榜挂帅制”特殊贡献人才评选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三明市科研攻关项目“军令状制”特殊贡献人才评选实施方案
2.三明市重大攻关项目“揭榜挂帅制”特殊贡献人才评选实施方案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5月10日
附件1
三明市科研攻关项目“军令状制”
特殊贡献人才评选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三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三明市特殊贡献人才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明委人才办〔2021〕1号)文件要求,为不拘一格选才用才,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推动我市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取得重大突破,特制定科研攻关项目“军令状制”特殊贡献人才评选实施方案如下:
一、签订军令状流程
(一)项目遴选。市科技局定期发布“军令状”项目遴选通知,由各县(市、区)以及市直相关部门对接承担市级以上各类科研项目的单位,从中遴选出有望取得突破性、创造性成果及实现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
(二)签订“军令状”。组织主持项目攻关的科技人员与项目单位签订军令状,明确攻关内容、预期技术指标、成果、经济效益等具体内容。
(三)备案。对符合条件的与项目单位签订军令状的人选,由项目承担单位所属地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上报市科技局,经审核后报市委人才办备案。
二、特殊贡献人才评选程序
(一)提出申请。“军令状”项目完成后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专利奖、重点新产品等奖项,或者取得国家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权,参与国家标准制定,并实现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军令状”签订人向项目承担单位所属地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才办提出申报特殊贡献人才申请,并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三明市“军令状制”特殊贡献人才申报表(见附件);
(2)签订的“军令状”;
(3)项目总结;
(4)项目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专利奖、重点新产品等奖项证书复印件,取得国家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权等证书复印件,参与国家标准制定等相关证明材料;
(5)有资质的第三方提供的产品测试或检测报告,应用证明等;
(6)项目实施取得的有关经济效益证明材料,如项目产品销售明细账、纳税证明等佐证材料;
(7)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形式审查。县(市、区)委组织部人才办会同科技、发改、工信、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提出拟推荐人选名单,并将符合条件的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一式伍份报送市科技局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三)评审考核。市委组织部人才办会同科技、发改、工信、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及业内专家组成考核小组,采取调研座谈、实地调查、市场评估等评价方式进行综合评审,提出拟入选特殊贡献人才名单。
(四)研究审定。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将拟入选特殊贡献人才名单在市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形成正式入选特殊贡献人才人员名单,并落实相关待遇。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军令状”项目由市科技局牵头组织实施,并对项目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军令状”项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推动落实。
(二)强化服务跟踪。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项目服务意识,强化上下联动,深入企业,靠前服务,加大政策统筹和要素保障力度,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三)强化督查通报。建立专项督查通报机制,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将适时开展督查,以解决重大问题成效为衡量标准,对联系不紧密、工作不到位的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三明市“军令状制”特殊贡献人才申报表
附件
三明市“军令状制”特殊贡献人才
申 报 表
项目承担单位 (公章)
申 报 人
申 报 日 期
一、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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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统一
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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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
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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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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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高新技术企业 □省级以上龙头企业 □科技领军小巨人企业
□新型研发机构 □科技型企业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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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否成立研发机构(如有请注明名称和层级)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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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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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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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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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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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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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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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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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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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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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军令状签订人主要情况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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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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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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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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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或护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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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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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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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科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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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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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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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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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市级以上科研项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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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专利奖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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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学历(学位)和资质证书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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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 书 名 称 |
发证单位 |
发证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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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工作业绩、拥有知识产权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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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军令状”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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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研究内容及主要创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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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获得省级科技进步奖、专利奖、重点新产品等奖项及国家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权、参与国家标准制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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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取得经济效益 |
销售收入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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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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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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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汇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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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取得的社会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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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企业税收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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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年度新增税收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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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承担单位承诺:特此声明在此申报表中所填写的企业及项目情况均真实有效,若因提供不真实、虚假的、伪造的信息材料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承担。
法人代表(签名):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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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令状签订人: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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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初审意见: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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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意见: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2
三明市重大攻关项目“揭榜挂帅制”
特殊贡献人才评选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三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三明市特殊贡献人才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明委人才办〔2021〕1号)文件要求,为不拘一格选才用才,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破解制约全市重点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问题,提升重点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特制定重大攻关项目“揭榜挂帅制”特殊贡献人才评选实施方案如下:
一、揭榜流程
(一)榜单征集。市科技局每年定期发布“揭榜挂帅”重大技术需求征集通知,聚焦我市四大主导产业、三大优势产业和三大扶持产业,由各县(市、区)以及市直相关部门对接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需求的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征集重大技术需求,特别是阻碍企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和关键难题,梳理形成“卡脖子”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清单,由市科技局汇总纳入“揭榜挂帅”项目库。
(二)榜单发布。市科技局通过征求行业部门意见、组织专家分析评估,根据技术重要性、可行性、难易程度等指标,对征集到的企业技术攻关需求进行梳理,遴选凝练出“揭榜挂帅”技术需求榜单,通过各级新闻媒体面向全社会发布。
(三)揭榜挂帅。通过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动员国内外企业、科研院所、科研人才和团队揭榜,针对企业需求榜单提交解决方案。由需求方自主择优确定揭榜人才团队,达成合作意向后,揭榜方与技术需求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明确揭榜人、技术攻关内容、合作方式、解决方案、预期技术指标及产业化指标、成果等具体内容。揭榜方负责技术攻关,技术需求企业负责科技成果承接转化。
(四)专家评榜。对成功揭榜的项目由市科技局按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揭榜挂帅”项目名单,签订项目任务书,报市委人才办备案。
二、特殊贡献人才评选程序
(一)提出申请。揭榜人按时全部完成“揭榜挂帅”项目目标任务的,向项目承担单位所属地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才办提出申报特殊贡献人才申请,并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三明市“揭榜挂帅制”特殊贡献人才申报表(见附件);
(2)“揭榜挂帅”项目任务书及合作协议;
(3)项目总结;
(4)项目实施期内取得的各类成果证明材料,如有资质的第三方提供的产品测试或检测报告、专利证书、产品鉴定证书、新药证书、审(认、鉴)定的品种(系)证书、软件产品登记与著作权登记证书、备案标准、专著和核心刊物发表的论文等;
(5)项目实施期内取得的有关经济效益证明材料,如项目产品销售明细账、纳税证明等佐证材料;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形式审查。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会同县(市、区)组织部人才办、发改、工信、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提出拟推荐人选名单,并将符合条件的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一式伍份报送市科技局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三)评审考核。市委组织部人才办会同科技、发改、工信、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及业内专家组成考核小组,采取调研座谈、实地调查、市场评估等评价方式对“揭榜挂帅”项目完成情况以及是否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并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进行综合评审,提出拟入选特殊贡献人才名单。
(四)研究审定。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将拟入选特殊贡献人才名单在市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形成正式入选特殊贡献人才名单,并落实相关待遇。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揭榜挂帅”项目由市科技局牵头组织实施,并对项目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把“揭榜挂帅”项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推动落实。
(二)强化服务跟踪。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项目服务意识,强化上下联动,深入企业,靠前服务,加大政策统筹和要素保障力度,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三)强化督查通报。建立专项督查通报机制,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将适时开展督查,以解决重大问题成效为衡量标准,对联系不紧密、工作不到位的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三明市“揭榜挂帅制”特殊贡献人才申报表
附件
三明市“揭榜挂帅制”特殊贡献
人才申报表
项目承担单位 (公章)
申 报 人
申 报 日 期
一、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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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统一
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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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
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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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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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高新技术企业 □省级以上龙头企业 □科技领军小巨人企业
□新型研发机构 □科技型企业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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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否成立研发机构(如有请注明名称和层级) |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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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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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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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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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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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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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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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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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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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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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揭榜人主要情况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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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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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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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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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或护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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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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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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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科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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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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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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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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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市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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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专利奖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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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学历(学位)和资质证书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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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 书 名 称 |
发证单位 |
发证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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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工作业绩、拥有知识产权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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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揭榜挂帅”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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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解决 “卡脖子”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情况及主要创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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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取得的经济效益 |
销售收入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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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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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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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汇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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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取得的社会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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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企业税收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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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年度新增税收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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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承担单位承诺:特此声明在此申报表中所填写的企业及项目情况均真实有效,若因提供不真实、虚假的、伪造的信息材料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承担。
法人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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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榜人: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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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初审意见: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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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意见: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